“超過60天未回款,直接暫停醫保費用......”
醫保局四部門最新發文,統一結算維護供應商權益
近日(8月13日),貴州省醫保局、衛健委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貨款統一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為了規范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貨款結算行為,維護供應商合法權益,未來將對貨款實行統一結算。
30天內在線回款,禁止醫院分批結算
首先,貴州省要求,要建立結算專戶。結算專戶內資金遵守專賬核算、??顚S玫脑瓌t,除劃轉賬戶利息外,不得支付與醫藥采購業務不相關款項。
此外,為了保證回款,還將實行周轉金制度。周轉金額度為為上年度月均撥付醫?;鸬?0%(其中藥品和醫用耗材分別為月均撥付醫?;鸬?0%、2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還提及,實行醫保經辦機構與供應商直接結算方式的市(州),由醫保經辦機構每月將采購貨款在線支付給結算專戶醫療機構子賬戶,采購平臺結算專戶將采購貨款及時支付給供應商子賬戶。
顯然,通過第三方監管平臺,耗材結款流程也將更加的可視化、透明化。另一方面,醫保設立第三方賬戶進行監管后,支付、招標、定價“三位一體”,同樣也是起到打擊院內醫用耗材的“帶金銷售”行為的作用。
不僅如此,在回款的期限限制上,貴州省還明確,采購貨款劃撥到賬時間,醫療機構從藥品交貨驗收合格、確認入庫的次日開始計算,不得超過30天。
與此同時,醫療機構應在付款期限內將貨款足額支付至醫療機構子賬戶,不支持一筆訂單分批支付。
30天未回款直接約談,60天未回款暫停醫保費用
統一結算貨款制度落地后,對于未及時回款的醫療機構,衛健委以及醫保部門將會采取一定的監管機制。
對于超過30天未撥付采購貨款的醫療機構,衛健委將約談其負責人,對無故拖延采購貨款撥付的醫療機構,責令其及時足額支付,并追究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對于超過60天以上仍未支付采購貨款的醫療機構,醫保部門將暫時停撥醫保費用,對因經辦機構拖延撥付醫保資金的進行約談、通報并追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事實上,早在此前不久的7月中旬,國務院就曾發布文件要求:自9月1日起,公立醫院對中小企業耗材設備回款,最長不得超過60天。
并且,國家還將建立投訴處理和失信懲戒制度,由省級以上政府負責受理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相關投訴。一旦被發現拒不改正回款問題的,將直接依法處分公立醫院主管人員和負責人。
可以說,械企回款難的問題不僅是各個地區的深化醫改的重點,連國家也都在積極努力解決。
就目前而言,隨著醫療器械行業帶量采購、流通洗牌的不斷深入,除了緊盯醫院回款之外,還有很多的地區已經在推進“提出醫院”的進階布局,浙江省、安徽省、江蘇省等多個省市已經開始落地醫保直接支付的回款方式。
醫院出局,醫保直接和供應商結算貨款,從源頭上解決了耗材企業后顧之憂的同時,醫保勢必會加大在談判中的壓價力度,相應的流通環節經銷商也將會被大大的壓縮。
這也就意味著,解決了以量換價的最關鍵問題之后,未來醫院也勢必會對價格有更高的要求。
總而言之,對于經銷商而言,醫保監督回款給予利好的同時,此后更多的也定會是更高的挑戰......